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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声音 | 李震:担当职责使命,发出评论强音

发布时间:2022-01-17文章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陕西师范大学永利集团304am登录教授 李震   浏览次数:

资料图(搜狐网供图)

无论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文艺评论都是文艺事业实现总体繁荣不可或缺的力量。文艺创作与文艺评论、文艺家与评论家之间能否形成一种相互砥砺、相互启迪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决定文艺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对文艺评论的高度重视,是文艺走向自觉与成熟、走向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再一次明确指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评论建设,增强朝气锐气,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

这是继2014年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2016年11月30日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强调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和功能,也是又一次向全国文艺评论工作者提出必须自觉担当的职责和使命。

从“引导创作”的角度来看,文艺评论和文艺创作是两种不同类型、不同途径和不同方法的创造行为。创作求美,其最终目标是创造出美的文艺作品;评论求真,其最终目标是在美的创造实践中生发出具有真理性与普遍性的经验、思想与价值。二者的共同目标是:善,即创造有益于人类健康生存的精神世界。因此,创作与评论本来就是一个追求真善美的共同体。这两种创造行为本来就是人类精神建构中两条并行不悖的路径。而文艺评论之所以能够“引导创作”,并不是说评论比创作超前,或者评论家比艺术家高明,而是由于评论家是站在人类艺术创造行为中总结出来的共同经验的高度上来分析评判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的,也是站在思想和价值观念的高度上来把握文艺创作的。这些共同经验、思想和价值观念必然会构成作为个体的文艺家艺术创造行为的重要参照和价值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对文艺来讲,思想和价值观念是灵魂,一切表现形式都是表达一定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载体。离开了一定思想和价值观念,再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也是苍白无力的。”而对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把握,则是评论家的天然职责。文艺评论本来就是评论家依据特定思想和价值观念对文艺现象、文艺作品和文艺问题做出的判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艺评论不仅应该引导创作,而且能够引导创作。当然,“引导创作”的使命,要求评论家首先必须不断自觉加强自身的理论根基、思想高度和价值观念的正确导向。

“推出精品”是文艺评论最基本的职责,也是最具挑战性的使命。文艺评论在进行自身思想理论建构的同时,也是一个发现精品、参与创造精品的过程。大量的文艺研究是在不断地阐释已经被认知的精品,而文艺评论则同时肩负着在文艺创作一线发现未被认知的精品的职责。评论比一般研究工作更有难度、更需要独立判断能力,因而也有着更高的要求。因为评论家不仅要具备阐释精品的能力,而且还必须能在浩若烟海的新作中识别出精品来。同时,评论家对文艺观念前沿的把握和论述,也会反馈到文艺家的创作实践中,去影响甚至改变文艺家的观念意识和创作行为。这就意味着评论家间接地参与到了精品的创造过程之中。因而,“推出精品”不仅是文艺评论的基本作用和功能,也是评论家必须去面对的挑战,必须去努力实现的重要使命。为此,评论家有责任用具有真理性与普遍性的艺术创造经验、思想和价值观念,去影响、引导和匡正文艺家的观念意识和创作行为,与文艺家共同完成文艺作品精品化的过程,更有责任即时去发现、阐释、评判和传播文艺精品。

关于“提高审美”,无论是文艺家进行美的创造,还是评论家的思想理论建构,都是围绕“审美”展开的。因为评论家的思想理论建构行为主要是文艺思想和文艺理论的建构。只要是文艺的,就必然是关乎审美的。而问题的关键是,文艺评论何以能够“提高审美”呢?具体而言,何以能够提高文艺家和公众的审美能力和审美品质呢?文艺评论所依据的,应该是人类经过千百年来的艺术创造实践所积累和凝聚而成的共同的、成功的审美经验,也应该是站在时代最前沿的审美观念基础上的。因而文艺评论有责任给文艺创作提供审美观念上的参照和目标。同时,这种审美观念上的参照和目标也同时是给文艺的受众和欣赏群体提供的,让其在此参照和目标的高度上去认识、理解和评价其所面对的文艺作品。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也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艺评论肩负着“提高审美”的职责和使命。而评论家要完成提高文艺家和公众审美的使命,就必须首先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提高自身对人类审美普遍经验和美学思想的把握程度,并在评论实践中针对文艺作品具体的美学形态,以及文艺家和公众的审美心理进行不断探索和自我提升。

对于“引领风尚”,其中的“风尚”,可以说既指文艺界的“风气”“思潮”和“精神导向”,也指文艺作品所可能影响的公众习俗、公共道德和社会思潮。文艺评论对文艺作品、文艺现象和文艺问题的阐释、论述,以及价值判断,不仅会影响文艺家、文艺界的风气和导向,也会影响到公众和整个社会的习俗和公共道德。同样,问题的关键是,文艺评论工作者凭借什么去引领风尚?又凭借什么去引领良好的风尚?风尚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引领的。能够引领良好行业风尚和社会风尚的,是那些秉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文艺观、价值观的文艺评论工作者,是那些既具有深厚思想理论基础,又“心系民族复兴伟业”“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弘扬正道”的文艺评论工作者,是那些具有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价值观的文艺评论工作者。因此,文艺评论工作者必须既具有深厚的专业素养,成为文艺领域的专家和权威,又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成为具有人格魅力和感召力的人,才有可能具备说服力和影响力。这一使命对文艺评论家提出了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的双重要求,要完成这一使命,还需文艺评论家们从人的意义上实现全面的自我提升,加强自身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的建设,并按照上述标准不断努力提升自己,才能谈得上“引领风尚”。

明确了职责和使命之后,进一步的问题是:文艺评论工作者该如何去实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具体而言,就是文艺评论工作者用什么样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去“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呢?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明确指出“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继承创新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在艺术质量和水平上敢于实事求是,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倡导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这段论述清晰地指出了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思想”来源和结构,以及“价值观念”的标准。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论述,很显然,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思想”有三大来源:一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二是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三是对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批判性借鉴。而这三个源头在评论家主体意识中所形成的思想结构是: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以在继承和创新中一脉相承的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的优秀遗产为主体,以现代西方文艺理论为辅助和补充。这一结构便是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价值观念”赖以生成的思想基础。

而在此思想基础上生成的价值观念,在具体的文艺评论实践中,便成为文艺评论工作者评判文艺现象和文艺作品的价值标准,即:“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这四个标准正是文艺评论家用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价值标准,是文艺批评的“利器”和“方向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给全国的文艺工作者提出“心系民族复兴伟业”“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讲好中国故事”“坚持弘扬正道”等五点希望。这是新时代所有文艺工作者的根本遵循,更是肩负着“引导”和“引领”等特殊使命的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思想指针和价值坐标。

在新时代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文艺承担着助力民族复兴、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创造文艺高峰的职责和使命,而文艺评论则是连接文艺与民族、与人民、与国家、与时代、与社会的通道和纽带,是创造文艺高峰的重要推动力和牵引力。其“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职责和使命神圣而重大,需要包括笔者在内的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凝神聚气,用心用情用功去为民族复兴、为人民幸福、为国家强盛、为时代进步、为社会文明、为文艺自身的繁荣发展发出新时代文艺评论的强音,自觉承担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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